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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得见山,望得见水,记得住乡愁!

放河灯

今年农历七月十三的晚上,老城西街放河灯的人群熙熙攘攘,向西门河松滋渡口涌去。在渡口的进洪闸边,有人将竹子和稻草扎在船上,把用纸糊的一盏大河灯点燃,放入河中,缓缓向东流去。随后许多人把小纸灯点燃放入河中,一盏接一盏漂向河面。微风吹来,只见满河的小灯与满天的繁星相映成趣,慢慢地向东漂去……渐行渐远。河灯,消逝在溶溶的月色中……

要问放河灯的来龙去脉,得从“过月半”说起,这是古时遗留下来的习俗。民间有一句俗语,叫年小月半大。“过月半”就是过“中元节”,也称“鬼节”,源于道教。旧俗以正月十五为“上元节”,七月十五为“中元节”,十月十五为“下元节”。唐朝诗人王健的《宫词》中有“年着中元斋日到,自盘金线绣真容”句。民间为了追忆、祭祀逝去的先人,从七月初十开始过“新月半”,祭祀死去未满三年的亲人;十一至十五早上是过“老月半”。首先准备写“包袱码子”,包在火纸上,火纸要用专门订制的工具打成一个个的“小钱”(外圆内方的铜钱)形状。“包袱码子”上写“中元寄钱”,孝男某某,寄给故先人某某。

例如:写给父母的码子

故显考×公×××老大人(或故显妣×母×××老安人)收

“中元寄钱”×××元

孝男×××

×年×月×日寄

其次要准备丰盛的宴席,如鸡、肉、鱼,冬瓜是一定要的,但不能要豆豇子(传说豆豇子是亡人的肠子),还要接亲朋好友,尤其是接女婿来一同“过月半”。吃饭要请亡人们先吃,摆上八套杯盘、碗筷、斟上白酒,由当家人在桌前念道:某姓三代公祖,老少亡人,内亲外戚、亲朋好友,今天接您们回家“过月半”,望您们保佑我们全家人幸福安康,无病无灾。

念完之后请亡人吃饭(反筷子斜放在碗边上)敬酒、敬茶(往地下洒少许酒和茶),然后燃烧码子(或冥钞,现市面有售),然后家人及亲友分享祭祀后的盛宴。

解放前过“中元节”,相当隆重。七月初一鬼门开,大鬼小鬼都放出来。县城东、南、西、北城门楼上,都挂上经幡。这时已逝去的鬼魂可以回去看望亲人了。大人们都教小孩子们不要去河边、塘边玩,怕淹死鬼讨替身,把他们拉下水。到了七月十五“中元节”结束,要开“盂兰盆会”,把众鬼们都收回阴曹地府去。“盂兰盆会”要做三件事:一是“放焰口”,放焰口为佛教仪式,为一种根据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而举行的施食饿鬼的法事。施放焰口,则饿鬼皆得超度。也是对死者追荐的佛事之一。解放前,一般都在城隍庙外搭台“放焰口”,请开利寺的八十左右的胖和尚当主持法师,另有八至十个和尚参加做佛事。七月十五的下午,众和尚身披袈裟,头带僧帽,主持法师的帽子上有八座菩萨,他右手执桃木剑,左手拿木令牌,领头念诵佛经,我们只听到他念的嘛哩嘛哩轰,什么也听不懂,后来我们问小和尚念的是什么?他说念的是“唵嘛呢叭咪哞”,是一般人听不懂的梵音。我们这些小孩子们只盼赶快念完咒后撒粑粑,好抢着吃。给饿鬼施食的食品,是一种像银元大小的堆沙饼子和把锅盔切成小块的食物,当法师念完佛经以后便向台下四周撒食品,哪里有什么饿鬼来吃,都是被我们这些调皮的“小鬼们”抢着吃了。第二件事是放生,就是释放龟、鱼、鸟类动物。《列子.说符》:“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日献鸠于简,简子大悦厚赏之。客问其故,简子曰“正旦放生,示有恩也。”后来,信佛的人把放生看作是一种善举,当每年七月初一,老县城信佛的善人们就在市场上收购乌龟、脚鱼(鳖)、鳝鱼、鸟类等动物到七月十五,把它们投放到河中去。第三件事是“放河灯”,每逢七月初十,庙里和尚就把善男信女、居士们请来,帮助用纸折叠成船形或方形灯,浸以桐油,待其风干,中间焊上蜡烛,到七月十五“盂兰盆会”结束,“放焰口”的佛事一做完便到西门河渡口“放河灯”。“放河灯”为的是给那些淹死的孤魂野鬼照亮返回阴曹地府之路,免得继续流落在外无处安身。

解放以后,各地“放河灯”的习俗渐渐消失。在松滋全市范围内,大约只有老城静修庵还在坚持每年“放河灯”这一古老习俗。

戴家银戴家银

戴家银,男,1936年出生于松滋老城西街,中共党员,高中文化,老城供销社退休干部,松滋市作家协会会员。有多篇作品在市级媒体发表。2016年2月10日(正月初三)病逝,享年80岁。